关于全面加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当前,我州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风险期,各级林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抓实落细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底线。
一、全面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系列工作部署要求,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防灭火工作始终,牢牢守住“两条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大意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全面强化落实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州、县、乡、村、组(区块)五级林长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部门协作责任,切实发挥村级“一长两员”和网格管理的基层堡垒作用。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打通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和林草经营单位、护林护草员责任落实的“最后一米”,健全完善高位推动、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三、全面强化落实巡护责任。各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督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加密巡林频次。巡山护林员、“两点一哨”值守人员、警民联合巡逻队等要认真履行辖区巡山、瞭望、驻守、巡逻等职责,防火期24小时轮流值守。
四、全面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区域,强化林牧区输配电设施、施工场地、坟场墓地、景区景点、生产生活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乡镇为单元,健全“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划片包干责任制,压实责任到人,常态化开展林牧区可燃物清除、管住用火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全面强化火源进山入林管控。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防火期在进山入林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卡点,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采取实名登记、扫防火码、通行管控等措施,严禁违规携带火源进山入林。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严格野外用火审批,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紧盯清明、“五一”及极端天气等重要节点和时段,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划定的“火险区”严格落实封山管控措施,规范设置“火警线”,严禁随意跨越“火警线”,任意进入“火险区”。
六、全面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项目实施,有计划分阶段推进生物隔离带、防火道路、蓄水池、瞭望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修缮,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七、全面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十进”、防火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等活动,播放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宣讲队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八、全面强化火灾火情科学处置。加强预案修订,严格落实“三联”要求,充分发挥森林消防队伍的专业性,按照专业指挥、属地指挥原则,坚持“三先四不打”,严格执行《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火场扑救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规范组织安全开展火情火灾处置。
九、全面强化落实督导检查。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落实监管制度,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严格落实州县乡村组(区块)“五级包保”责任,确保体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